全面防堵對岸挖角!勞動部禁止人力銀行刊登大陸職缺~新埤房地農地二三胎借款,歡迎洽詢日成理財~

2021-04-30

全面防堵對岸挖角人才!勞動部近日發函給人力銀行,要求不得刊登企業召募人員赴中國大陸就業的職缺資訊,並要求全面下架,違者恐最重罰50萬元,若有仲介行為則最高罰500萬。其中,積體電路、半導體或IC產業更被列為關鍵產業,將加重處罰。 

勞動部日前發函給人力銀行指出,近年受美中科技戰影響,大陸半導體產業積極透過挖角及滲透等手法建立自主供應鏈,而台灣半導體研發人才儼然成為大陸鎖定挖角目標,因此依政院今年4月召開「研商防制人才挖角會議」指示,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「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勞務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」、第35條規定「從事台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列為禁止項目」,要求業者將就業地點涉及中國者先行下架。 
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服組組長陳世昌解釋,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範的是刊登職缺廣告行為,35條所規範的是仲介、媒合國人赴陸就業,所以35條規範的是仲介行為。 

他表示,在台灣,原則上禁止刊登工作地點在大陸的職缺,但過去有一種例外狀況就是當台灣企業經經濟部投審會許可,去中國大陸投資,且在當地有實際營業行為,該公司就可以在台灣刊登在大陸地區職缺廣告。 

陳世昌說,過去基於兩岸產業交流頻繁,勞動部因此採寬鬆認定,對於所謂大陸地區勞務的認定是受雇於大陸企業,如果是台灣企業將員工派駐到大陸工作,就不屬於大陸地區勞務的概念,因此排除管制。 

陳世昌表示,近幾個月,由於中國大陸對台灣半導體、紅色供應鏈產業強力挖角,對台灣國際競爭產業造成威脅,因此行政院要求各部會積極處理因應,經濟部在4月召開會議,會中決議有關大陸地區勞務的定義必須從嚴解釋、管制。 

勞動部發展署署長施貞仰表示,發函給業者後,已請業者先自行清查相關職缺。她說,不代表人民不能到中國大陸工作,只是限制不能在人力銀行、媒體上刊登招募廣告,依據法規,廣告職缺可罰10萬至50萬、仲介行為則開罰5萬至500萬。 

她強調,由於有多種態樣,需再做進一步討論,現階段希望先下架,勞動部之後將研擬裁量基準。對於企業是否能在公司官網單獨招募,也需要再討論。最快下周將邀人力銀行及相關單位開會。 ~新埤汽機車借款立即放款免留車,歡迎洽詢日成理財~